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史前文化
根據考古學家研究,台灣至少在舊石器時代晚期,距今二、三萬年前已有人類居住,而高雄地區雖未發現舊石器時代遺址,但很可能也是早期人類活動的場所;從新石器時代以來,人類就長期在高雄地區定居,從日治時期初年至1994年,所發現的及文獻上所記錄的史前遺址,共有124個以上,這些遺址所涵蓋的時間從距今六、七千年前大岔坑文化時代開始,一直到距今三百年前漢人進入高雄縣平原地區拓墾為止。其遺址分布,可分出幾個重要的分期:
一、新石器時代早期:以大岔坑文化為主,距今約為4700-5200年前 (原為7000-4700)。
二、新石器時代中期:以牛稠子文化為主,距今約為4400-3500年前 (原為4500-3500)。
三、新石器時代晚期:大湖文化,距今約2000年前(原為3500-2000)。
四、金屬時代:蔦松文化類型,產生年代距今約1000-2000年前 (原為2000-400)。
高雄原是西拉雅族打狗社聚集處,在十七世紀時,荷蘭人入據南台灣,當時打狗已成為漁港,沿海漁民移居者漸多,在漁場附近建立漁寮後,漸漸發展成漁村,據此可知,打狗在當時已成為台灣南部的重要漁港,並且時有商船出入貿易。
明鄭時期
明永曆十五年(西元1661年),明延平郡王鄭成功來台驅荷,鄭氏部隊據地屯田,稱為「營盤田」,設一府二縣,其中萬年縣為現在的高雄,縣治設於埤子頭。鄭氏父子帶來中原文化,及濱海軍事要地之屯墾開發,同時也帶動街市的繁榮。
清領時期
清康熙二十二年(西元1683年),鄭克塽降清,台灣入大清帝國版圖,翌年四月設台灣府,隸屬福建省,其下分設三縣,改天興州為諸羅縣,分萬年州為台灣、鳳山二縣。入清以來,西洋人東來貿易者日眾,由於港口的關係,打狗商賈雲集,華洋雜處,成為鳳山縣物產集散中心,重要通商口岸。
日治時期
公元1895年,清廷根據馬關條約,割讓台灣、澎湖予日本,迄民國三十四年(1945年),日人統治台灣共五十年。日人統治打狗,鑒於打狗港具備優良條件,乃計畫築港、修鐵路、訂打狗市區都市計劃,積極建設打狗為其南進之軍事基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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